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政府网站!
今天是: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新疆伊犁特色农产品(连云港)展销中心联合共建商的申报公告

时间:2017/11/02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 ]

经连云港对口支援新疆霍尔果斯口岸前方工作组(以下简称连云港援疆工作组)牵线搭桥,新疆伊犁特色农产品(连云港)展销中心将进驻连云港市农业发展集团瀛洲路农贸市场的1号楼2层1-37、1-38号铺位(面积达232.8平方米),首个经营期从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连云港援疆工作组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方式择优确定新疆伊犁特色农产品(连云港)展销中心的联合共建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事项

新疆伊犁特色农产品(连云港)展销中心联合共建商

二、资格要求

(1)农产品销售企业资质(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近年来农产品销售业绩(提供供应商或其法人代表业绩证明材料);

(3)在连云港的经营平台搭建情况(提供连云港经营平台搭建情况证明)

(4)对连云港市场的熟悉情况(提供连云港市场熟悉情况证明);

(5)今后联合共建承诺(对展销中心销售额、纳税额、销售占比、带动农业合作社、带动农户数的承诺;对展销中心内部布局、线上销售、宣传公关等的承诺);

三、对联合共建商的管理和补贴政策

新疆伊犁特色农产品(连云港)展销中心运营期间,联合共建商须依法经营、自负盈亏,如发生合同诈骗、销售假冒伪劣等违法经营行为,联合共建商须承担全部责任,连云港援疆工作组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连云港援疆工作组将积极争取援疆资金,根据新疆伊犁特色农产品(连云港)展销中心的销售额、纳税额、销售占比、带动农业合作社和农户数等经济、社会效益,对联合共建商在铺位租金、冷库租金、物流运输、人工成本等年度运营费用上适时适当给予补贴。补贴政策详见新疆伊犁特色农产品(连云港)展销中心联合共建合同。

四、申报程序

(1)发布公告。在霍尔果斯市政府网站上发布申报公告,公告时间6个工作日,从11月1日至11月6日。

(2)现场报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到连云港援疆工作组驻地现场报名,请对照申报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相关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一式五份。报名时间:11月6日-8日,报名地点:连云港援疆工作组驻地。联系人:公绪强、杨明顺,联系电话:18109990612,115309995310。

(3)资格审查。11月9日-10日,连云港援疆工作组将集中对前来报名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及时通过电话、书面两种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做好阐述准备,参加专家评审。

(4)专家评审。11月11日下午15:30在连云港援疆工作组驻地召开专家评审会。由霍尔果斯市发改委、商经委、农林局、援疆工作组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邀请霍尔果斯市纪委派员全程监督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会包括听取供应商发展构想阐述和疑问解答;每位专家综合评估比较、独立公正打分;专家评审委员会将把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给连云港援疆工作组。

(5)对象公示。连云港援疆工作组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推荐意见,研究决定新疆伊犁特色农产品(连云港)展销中心联合共建商公示对象,在霍尔果斯市政府网站上同步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从11月12日至11月14日。

(6)签订合同。连云港援疆工作组将与公示无问题的供应商签订新疆伊犁特色农产品(连云港)展销中心联合共建合同。

                                        连云港援疆工作组

                                         2017年10月30日

上一条:霍尔果斯市供热报停收取基本热费标准听证会公告 下一条:关于召开霍尔果斯市基本热费听证会的公告

关闭